答:施工资质分为三个类别:12项总承包资质、36项专业承包资质、1项劳务资质。每项资质设有多个等级。
答:资质申请表是建筑资质申请第一要准备的材料。企业可以登录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下载并打印。
答:
(1)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2)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
(3)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4)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答: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章程、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资料,如:验资报告。
答:每项代表工程业绩均应提供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即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境外工程还应包括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文件。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签章、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参与验收的单位一般有:建设(业主)、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
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答: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序列、类别、数量不受限制。
企业首次申请(即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或增项申请(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质的,应从最低等级申请。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不受年限限制,但需逐级申请资质升级。
答:企业需要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企业资质的,可以直接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申请省级(包含以下)的审批资质,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审核,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申请企业资质增项的,可以直接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答:相关人员一般是指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九大员等。资质等级越高对人员要求越严格,要符合资质标准并不容易。配置人员简单来说也就两条途径:招聘和档案保留。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分析一下当前是否还需要招聘人才,既能满足资质需要又能在项目施工中发挥作用,如果人员已经饱和,只是需要证书,那么可以选择档案保留的方式。
答:施工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期限为5年。所以在有效期届满的6个月前,企业若想继续经营,就应当准备资质延期工作。
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无年龄限制,技术责任人年龄限制在60周岁以下。
答:按照实际收入资本考核注册资本金,而净资产则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为准。对于上一年度的净资产不满足标准要求,但是本年度通过增资符合条件的,可以在申报前一个月月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予以认定。
答:企业资质证书遗失后,应当持有以下材料,到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⑴补办资质证书申请书;
⑵《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及电子文档;
⑶全国性建筑行业报刊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的声明。
答:工程业绩一般不需要提供图纸、工程结算单等材料,但下列情形需要提供:
(1) 部分资质标准中业绩指标涉及深度、高度、跨度等的,通常需要提供图纸。
(2) 连体建筑按单位工程申报的,通常需要提供图纸。
(3) 部分资质标准中业绩指标涉及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单项工程合同额等的,通常需要提供工程结算单(工程结算单应经业主或审计机构确认)。
答:建筑公司资质升级按照建筑公司资质等级标准,从三级到二级,再到一级,有的资质甚至还有特级。在进行建筑公司资质升级之前,企业自身先得了解清楚自己需要升级什么资质,是属于总承包里的,还是属于专业承包或者是劳务分包的。因为建筑资质含有三个序列85个资质标准,每个资质的标准都会有所不同,有的资质只有一个级别,而有的有两个,有的有三个,有的还会有特级这种级别存在,所以升级的要求也会不一样。
答: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升甲级,须在取得乙级资质三年后才能申请;其它企业资质升级申请没有年限限制,只需要达到相应资质标准即可。
答:主项为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申请增项专业承包资质,但多不得超过5项。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增项劳务分包资质。
答:不可以,劳务分包序列企业只能申请本序列内劳务类别资质。
答: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企业应在资质证书载明的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按原申报程序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手续。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目前,工程勘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暂未设有效期。
答:注册人员可用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初始注册表或注册变更来申报。资质批准后,企业应在3个月内完成注册人员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其批准的资质无效。
答: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颁发的养老保险手册及对帐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和缴费凭证(个人缴费的社保不予认可)。
社保证明材料内容中应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应附企业的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帐凭证、或地税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证明)等)。
答:用于申请资质的人员社会保险必须以申报企业名义缴纳,以个人名义缴纳无效。
申报企业按以下情形为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可以认可:
(1) 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以本企业名义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2) 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以外的地区以本企业名义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在当地取得的社保登记证);
(3) 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以外的地区以本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在当地取得的社保登记证)。
答:注册执业人员必须注册在申报企业,注册在其它企业,包括申报企业的上级公司、下级公司、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其注册执业资格均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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